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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主委员会备案程序
2008-09-17 16:35:33  作者:开发管理科  来源:互联网  浏览次数:100  文字大小:【】【】【
  •   最后修订:2012.05.16

 

县房管中心咨询电话:84226895

备案依据:

    《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》、《济南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》(济政办发[2007]17号)

 

申报材料:

    1、系统打印盖章的《济南市业主委员会成立(换届)备案申请书》、《济南市业主委员会变更备案表》、《济南市业主委员会注销备案表》;

    2、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;

    3、业主大会议事规则;

    4、管理规约;

    5、业主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及分工;

    6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。

 

办事程序:

    1、业主委员会自成立、换届、变更、注销30日内应当向县房管中心和所在街道办事处、乡(镇)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备案手续,登陆市住房保障管理局网站(http://www.jnfg.gov.cnhttp://www.jinanwuye.com)“物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”,在线申报办理业主委员会成立(换届)备案、变更备案和撤销备案手续;

    2、县房管中心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核:(1)业主大会会议记录、会议决议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和规定程序;(2)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;(3)业主委员会成员是否经业主会会议表决,并符合规定的条件;

    3、对办理业主委员会成立、换届备案手续的,经审查符合条件,出具《济南市业主委员会成立(换届)备案通知书》。首次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依据《济南市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通知书》刻制印章。

 

办理时限:

 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。

 

收费标准:

  不收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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